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校本部】益阳市赫山区栖霞路135号;【东校区】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2515号;【长沙基地】长沙市长沙县湘龙街道腾辉路76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标识码:414301392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创建于1975年,1999年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2005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校是公办全日制艺术设计类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专科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A档)、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示范校,7次荣获湖南省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未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未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违规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5年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和专业群发展等条件编制本年度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详情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如有变化,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2025年招生专业
校区 | 二级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收费标准 (元/年) |
校本部 | 服装艺术学院 | 5501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年 | 8000 |
550117 | 人物形象设计✫ | 3年 | 7500 | ||
550120 | 皮具艺术设计✫ | 3年 | 7500 | ||
480406 | 纺织品设计 | 3年 | 5500 | ||
环境艺术设计学院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3年 | 8000 | |
440101 | 建筑设计✫ | 3年 | 7500 | ||
550114 | 室内艺术设计✫ | 3年 | 8000 | ||
550110 | 展示艺术设计✫ | 3年 | 7500 | ||
视觉传播设计学院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3年 | 7500 |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3年 | 7500 | ||
550121 | 包装艺术设计 | 3年 | 7500 | ||
480201 | 包装工程技术 | 3年 | 5500 |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年 | 5500 | ||
数字艺术学院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年 | 7500 | |
550109 | 游戏艺术设计 | 3年 | 7500 | ||
550116 | 动漫设计 | 3年 | 7500 | ||
550118 | 摄影与摄像艺术 | 3年 | 7500 |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3年 | 4600 | ||
长沙基地 | 湘绣艺术学院 | 550125 | 刺绣设计与工艺★ | 3年 | 8000 |
手工艺术学院(湘瓷艺术学院) | 550104 | 产品艺术设计 | 3年 | 7500 | |
550112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3年 | 8000 | ||
550119 | 雕刻艺术设计★ | 3年 | 8000 | ||
550123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3年 | 8000 | ||
550122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3年 | 8000 | ||
东校区 | 智能制造学院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年 | 4600 |
460304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3年 | 4600 |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年 | 4600 |
注:1.以上各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2. 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以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3. 各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应谨慎报考。
4. 带有★标记的5个专业为国家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专业,带有✫标记的7个专业为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专业。
5. 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5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投档规则和投档分的计算方法按照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投档比例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比例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分专业分省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进档考生所填报专业按志愿优先、遵循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某专业如遇生源不足,则从未录取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分数和再选科目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同分排序规则为: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和理科或文科综合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八条 在进档和专业录取安排方面,学校认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免勤等多种奖励与资助体系。在校期间表现优异、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政策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设立了贫困学生勤工俭学岗位和助学基金,可对贫困学生给予减免扶助。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我校艺术设计类专业不招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考生应谨慎报考。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有歧义,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由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栖霞路135号
邮政编码:413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7-4111648
招生咨询邮箱:hnmeida_zsc@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jy.hnmeida.com.cn
监督投诉电话:0737-4111793